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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全力推进“阳光移民”
发布日期:2013-09-27 信息来源:黄岩区移民管理局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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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计划编制、项目实施、项目建档三个方面加强管理在编制移民项目年度计划时做到项目计划与“十二五”规划预定目标,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区、乡统筹调控相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与生产开发相结合。对项目严把立项关,实施关,验收关。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从立项开始,由扶持开发科分项目搜集、整理立项项目档案资料,实行规范管理,统一存档。

  二是移民资金实行封闭式支付。实行移民直补资金定期公示审核财政直接支付的制度,即所有直补资金均由财政监管,上级下拨资金到账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区财政将直补资金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直接拨至移民户手中,对移民项目资金实行县(区)级报账制,并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统一支付。

  三是建立阳光政务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有关权力监督约束制度,建立了相关信息在黄岩区公文办理与阳光监管网、黄岩水库移民网同步公开的工作机制,及时充实调整阳光监管公开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移民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在黄岩水库移民网更新和发布信息。今年共公开信息90条,其中来自规范性文件13条、动态信息27条、项目公开50条。